ISSN1949-04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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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法, 是什麼意思?

「法」字的梵語是達摩(Dharma)。佛教對這個字的解釋是:「任持自性,軌生物解」。這就是說,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持有的性質和相狀,有它一定軌則,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。例如水,它保持著它的濕性,它有水的一定軌則,使人一見便生起水的了解;反過來說,如果一件東西沒有濕性,它的軌則不同於水的軌則,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。所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「法」。佛經中常見到的「一切法」、「諸法」字樣,就是「一切事物」或「宇宙萬有」的意思。照佛教的解釋,佛根據自己對一切法如實的了解而宣示出來的言教,它本身也同樣具有「」任持自性、軌生物解的作用,所以也叫做法。